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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政府说房地产开发商证件不全,预购金已交,收据丢失,该怎么办?

政府说房地产开发商证件不全,预购金已交,收据丢失,该怎么办? 政府部门公告说:该公司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不具备商品房预售及收取购房款的法定条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就项目向该公司支付诚意金等行为,无任何法律保障。个人交了20万预购保证金,得到一张收据,但是不幸遗失。已到公安局报警。请问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行着(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8-11 11: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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