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与前任二百五丈夫不过了之后,独自抚养女儿一岁多又被其强行抢去,到现在他又告我重婚罪并要求给予女儿的抚
与前任二百五丈夫不过了之后,独自抚养女儿一岁多又被其强行抢去,到现在他又告我重婚罪并要求给予女儿的抚 我跟前任2009年底结的婚,因为是相亲认识的并不是多了解他,婚后才发现这个人二百五不顺他的意吵吵几句就动手打人怀孕后对我也不理不睬不尽到一点当丈夫的责任挣了钱也不给你 都自己挥霍了生了女儿之后态度还是一样,坐月子的时候婆婆也不精心伺候你,所以做完月子之后基本上都是在娘家住着跟女儿,也回家但每次他都不给你好听话 说话难听,最后一次我回他家玩电脑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他跟网上一女的勾搭我也忍着没吭声(因为他脾气暴躁有点怵他所以没敢质问他)谁知第二天他看我脸色不对突然觉察到了什么似的,先瞪了我几秒然后扯着我的衣领就开始打一面打一面说谁让你看我电脑了,打了十几下之后就把我推出门外衣服还是他邻居给我拿的,然后我就给我爸打电话,拿行李他上着门也没法拿就这样什么东西都没有就净身出户了,女儿也在我这边,从我走了之后,他家人就亲自来叫了两趟他来了一趟,然后他妈就让人捎信往我们家,说我要是想回去就自己回去要不回去过了大年二十三就不认这个媳妇了,妮儿他们也不要。过了春节他们也没来走亲戚,就这样不过了。谁知等女儿满一岁多了他又来抢女儿了,女儿就这样被他抢走了,又过了大半年10月份的时候估计他相亲没找到什么好的,想来想去还是以前的最好又拖人来说和了,我们没搭理他,当时我也遇见了现在老公所以阴历十一月份的时候我们就结婚了,我们结婚的当天晚上他还给我打电话骚扰我们,然后还陆陆续续的上网给我发信息见我都没回应他,几个月之后就把我给告了,下个月7月2号开庭,现在我已经怀孕了,做什么事都不得劲,请问我可以委托给其他知情人出庭么?怎么维权?如果想要他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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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耿来平(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3-06-28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