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深圳,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在6月6号把我在经营的一家餐馆转让给别人
我在深圳,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在6月6号把我在经营的一家餐馆转让给别人 我在深圳,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下律师:我在6月6号把我在经营的一家餐馆转让给别人,当时我们有写一份协议书,内容是这样的“我把店面转让给对方,包括店里所有设备,还有我之前交给业主的押金(2. 2万)一并作价共5万元作为转让费,在我们协议签署后对方先支付10%给我,就是5000元,然后我负责协助对方到业主那里办理相关租赁合同过名手续,待合同更名手续办完了对方再一次性支付剩下的45000元给我。如果对方违约,他之前所交的所有款项任由我处理”。…现在情况是业主已经跟我解除了合同,同时并与对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也帮对方到租赁管理所办好了租赁证。对方也交付了一个月的月租。可等租赁证下来后本说好我们双方一起去业主那取证书和合同,同时付转让费给我的,突然对方就说他不想转让了,还给我,由我怎么处理他没异议⋯可问题是现在店的租赁使用权已经不是我的了,是对方的名字了。原则上我和对方的关系只是债权关系了⋯可对方就是不要了,对方这样到了7月10如果没交店租的话业主就会按合同收回店的使用权的,到时我和对方都没有了店的使用权了,那我可以不管我只好跟对方要钱和打官司了⋯请教我当天该如何是好?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6-2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