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甲、乙是朋友,乙在某服装厂工作,乙说能从厂里面拿出比市场价便宜的服装给甲销售,甲先后几次从乙处拿服装
甲、乙是朋友,乙在某服装厂工作,乙说能从厂里面拿出比市场价便宜的服装给甲销售,甲先后几次从乙处拿服装 甲、乙是朋友,乙在某服装厂工作,乙说能从厂里面拿出比市场价便宜的服装给甲销售,甲先后几次从乙处拿服装进行销售。后查明,乙的服装全部是从厂里盗窃而来。请问:甲的行为如何定性,与乙构成共同犯罪吗?请说明理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快乐@飞翔(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27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