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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衡阳我想咨询一下,已离婚,但还生活在一起,有几个孩子。离

我在衡阳我想咨询一下,已离婚,但还生活在一起,有几个孩子。离 我在衡阳我想咨询一下,已离婚,但还生活在一起,有几个孩子。离婚之后女方一直因为孩子的原因在男方的工厂工作,男方也不曾支付女方相应的工薪,在近几年里,男方一直不间断的对女方实施暴力,拳打脚踢,情节严重的,暴力导致女方当场晕倒,对女方造成伤害,但女方从未去医院出具过伤害证明,也没有相关的病历,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将男方告上法庭吗?由于当时离婚未签署协议,孩子的抚养权能重新协议吗?当事人是我的阿姨,麻烦您帮忙出出主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3-06-2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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