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举证期限届满前 《民事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本人不在线时,请给本人Q1138129809留言,将案件情况和个人想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想要达到的目的发给我,本人会及时处理,如非紧急重要的事情,避免直接电话咨询,(一些东西电话里面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