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办案人员是否在诱供?
派出所办案人员是否在诱供? 某晚,本人在下班回家的公交车上发现争吵,后中途靠站时,争吵一方将另一方拖出公交车进行殴打,打后逃跑的时候被我追上,然后又对我进行殴打,打后再次逃跑的时候被很多路人拦住围成一圈,最后三方都被送入派出所。
当晚,因我受伤流血不止,被送入医院就诊,期间,有派出所同志前来询问;
第二天派出所又来人前来咨询,同时我向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派出所回拒,理由是我就诊所拍摄的CT片未出结果;
第三天CT出来,诊断结果鼻骨双骨折,额突骨折,脑电异常;
第四天去派出所做笔录并申请伤情鉴定,笔录期间,办案人员一个劲的提示,只要我有一句假话,此笔录就是假供,却又一直问我细节问题;
第五天派出所通知我让我去派出所,告诉我做伤情鉴定所需的哪些资料,但结果又是去做笔录,这次的笔录问题很让我迷惑,告知我不要对号入座,询问我是不是认识争吵双方,跟我说案发地点摄像头拍不到还让我去寻找证人,然后又问我是不是认识争吵双方的家人,接着跟我说被我追到的逃跑者在住院,伤势严重,是不是我打的,有没有看到别人打,还问我这事愿意不愿意私下解决。但这些问题都没有出现在按手印的纸质笔录上面。
现在是第五日晚上,我想问问此类纠纷是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派出所第一次所做的笔录是不是在引诱我做假供,第二次做的笔录问的问题跟案件有何关系,是不是又继续诱骗我做假供?他们的办案时间有没有限制,我是否应该向更高层的机关报案,比如公安局或督察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7496……(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3-06-26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