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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替父亲来上海工作,后买断公房,产证在我名下,其他兄妹有权继或父亲能分得一部分财产吗?

顶替父亲来上海工作,后买断公房,产证在我名下,其他兄妹有权继或父亲能分得一部分财产吗? 我1978年顶替父亲来上海工作,住在单位的房子里,使用权房,户口迁到该房下。父亲同年将户口迁回老家,并回到老家生活。后我结婚生子,三人的户口都在这套使用权房子里。1999年,该房拆迁,一家三口则搬到新的拆迁房里,仍然是公房。于是2008年,我用丈夫的工龄和公积金的工龄买下了该房的产权。现如今,我的哥哥认为这套房子原先是父亲的,认为父亲有权利问我索要一部分补偿财产,作为今后遗产的一部分。(一直是我赡养两位老人)。想问的是我父亲和哥哥是否有权享有该房的一部分资产,提出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15883……(上海)
提问时间:2013-06-2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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