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地契地主持有的复印件是否有效?
地契地主持有的复印件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先把我们的家庭状况讲一下;我爸爸三兄弟,我爸是老二,我还有一个伯父,一个叔叔。伯父去世二十六七年了。伯母一直未改嫁,有一儿子,即我现在的堂哥。
下面我把事情出入描述一下:
二十八年前生产队卖地,我爸及伯父及我叔叔还未分家,当年生产队分钱,我爸当年分到三百多块钱,我爸爸当年说一天的工钱大概是一角二分钱一分。当时的三百多快钱是蛮大的。当年生产队刚好要卖地,我爸准备把分的钱也买一份,但是我伯父说三兄弟一起买,我爸就把当年分到的三百多块钱一起给了我伯父买地。当时地契的名字写的是我叔叔的,(因为我伯父之前在其它地方有块钱,所以把名字写我叔叔的)。地契上有四十几个村民的盖印。伯父把这个写有我叔叔名字的地契复印件给我了叔叔,原件在伯父那边。刚买这块地一年多后我伯父因得病不治去世了。
事情就过样过去了二十几年了。
2010年8月份我伯母把这块地转卖给其它人(一共卖得十四万);未经我叔叔及我家人的情况下我伯母把地转卖给其它人。地契写着是我叔叔的名字,因为我叔叔拿到手上的是复印件。不知道这个复印件是否有效。我叔叔前去天去找买方要求对方让他看一下我伯母转卖给他的地契,可是对方不肯,我叔叔现在也不知道伯母的那价地契是不是私下改名了,还是做了假的。都无法知道。请问律师我叔叔的这个手上的地契复印件是否有效?还有我爸二十八年前给我伯父钱买地也没有收据借条之类的字据。因为都兄弟当时没有留下书面证据。我伯母现在也一口否认收到爸的钱。但是当时我伯父拿我爸的钱买地很多生产队的村民都知道这件事的,可以做证的。如果我爸现在想把这份钱要回来,或者要地,应该如何做。二十八年前的三百多块钱到现在应该如何来计算?
可能写的有点乱,不好意思,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应该如何去处理这件事情。本人万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a.c(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8-10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