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0年6月8日下午7点40分行驶在贵阳xxx一条斑马线被一辆摩托车把我35岁的女儿当场撞倒在地,当场死亡,驾驶员马上逃逸,我没结到通知后报了警,结果在2010年8月4日抓回归案,请问一下,我们女儿遇产她生父母有没有继承权,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oy5177(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08-10 11:38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8-10 11:42
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的。你们有权要求赔偿,同时继承你们女儿的遗产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孙新律师
2010-08-10 17:03
有,可以找肇事者要赔偿.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万莉律师
2010-08-14 21:57
生父母和女婿孙子都是第一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交通事故
3个回复
交通事故疑问
1个回复
交通事故
11个回复
因交通事故打人
1个回复
交通事故
4个回复
交通事故
3个回复
交通事故撞死无人认领流浪者
2个回复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0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