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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波,户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档案原来存放在乌兰察布人才市场

我在宁波,户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档案原来存放在乌兰察布人才市场 我在宁波,户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档案原来存放在乌兰察布人才市场,5月15号调档至宁波江东人才市场,现有商调函,要求原人才市场提供行政介绍信进行落户,但是对方以档案不在他处所以拒绝开行政介绍信,请问这个符合法律法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3-06-26 1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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