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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学术问题的私了和敲诈怎样界定

科研学术问题的私了和敲诈怎样界定 乙的学术成果由于甲的造假行为受到侵害,造成乙的原有学术研究成果无法发表(甲捏造的部分数据属于乙的课题内容);如果公开报案的话,会对学院和学校的声誉造成影响,此时甲将无法在学术界立足。乙在得知此事后质问甲(并未提出经济赔偿要求),于是甲提出希望以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使乙打消公开其造假行为的念头,而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那么乙此时该怎样应对才能算是私了而不算是敲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ib(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6-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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