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诽谤,侵犯个人隐私
诽谤,侵犯个人隐私 律师你好,今年5月发现都有人通过新浪微博传播及微博联系我现在的单位,侵犯我的隐私和诽谤,试过报警,可是没有用,警察让我到法院起诉。
事情是由于我的同性朋友与该人感情问题分手,后由于该人生活问题检查出得了HIV,以为是我的朋友传染他,并向我的朋友报复,作为一名旁观者身份,我也收到牵连,该人的事情属于什么样的侵犯,请问我应该通过何种渠道让该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委托律师又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gx……(西藏-拉萨)
提问时间:2013-06-24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