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人身伤害、自伤和他伤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区别
人身伤害、自伤和他伤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区别 我的亲属甲某市农贸市场的一名业主,因为摊位的事与另一位业主乙谋发生激烈争执,乙随即持瓷棍将甲某头部打伤,甲被击倒,待甲起身回自己摊位拿器具时被围观人拉下,报了110,乙怕摊责任,遂拿起自己摊位的刀具将自己的腿致伤,诬赖甲将其致伤;甲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害,遂上法院告乙故意伤害,可是乙反咬一口说甲也伤害了他,现场围观者无人出来做证,甲被乙伤害又被乙冤枉,法院说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谁伤害花的医药费多谁承担责任。您说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补充:公安机关已去现场取证,其他业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人出来作证,我们现在困扰的就是这个,明明被人家打了却又要被人家反咬一口,冤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suns……(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09-01-11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