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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纠纷

工资纠纷 您好
我是暑假补习班的老师,那个补习班的负责人之前因为工作的关系跟我认识,他们的补习班开课一个星期,我才过去。他没跟我签什么合同,我现在一个月了发的工资跟他原来跟我说的不一样,我们学校其他老师有合同,按合同上写的拿的钱一样,我也是,但是我想追究他之前跟我说的那个数,怎么办?他跟我说的时候也没其他人在场,他现在说他没说过他那样给我开钱。我该怎么办,这个差数我能追究回来吗?因为我们是以个地方的,他不好当着其他老师给我令开钱,说回来以后给我剩下的,说这个也有人在场,我自己算的是272元,但他今天却给我一百元,我也不知道他按什么算的。他可以当成是什么给我这个钱,算是施舍和仁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卢成(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0-08-0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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