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

关于举证问题

关于举证问题 我因在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于是跟公司进行劳动仲裁。我当时提交了辞退书和工资单还有受聘书。我是7月26号收到的劳动局的受理通知书。当时通知书上写的受理时间是7月23号。 今天劳动局通知我去拿回了被申请人的答辩书。我收到答辩书之后发现被申请人提供了一些数据,但是这些数据只有其中一部分。 我对这些数据表示质疑,并且我有完整数据的补充材料。 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时间提交是不是已经过了我申请人的举证期,如果过了的话我怎么办。

公司提交了一份盘亏数据,上面有我的签名,因为这个数据是我当时做出来的。 同时我还有做一份盘盈数据。 现在公司只给了劳动局盘亏的数据没有给盘盈的数据。我要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nowsnow(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0-08-09 18: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