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家小区住宅楼一楼搬来一家幼儿园,非常扰民。
我家小区住宅楼一楼搬来一家幼儿园,非常扰民。 已经举报到教育局,可教育局袒护广该园,回复民心网的答复避重就轻不按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执行。该办法要求幼儿园房舍要相对独立,要有户外活动场地,这些幼儿园都不符合该条件,教育局却为该园编造理由,我想了解我们楼上这些住户能用什么办法为自已维权。 如果教育局不按相关法规给这个幼儿园办理许可证,我们对教育局可以做出追究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贝3068(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6-23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