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家小区住宅楼一楼搬来一家幼儿园,非常扰民。

我家小区住宅楼一楼搬来一家幼儿园,非常扰民。 已经举报到教育局,可教育局袒护广该园,回复民心网的答复避重就轻不按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执行。该办法要求幼儿园房舍要相对独立,要有户外活动场地,这些幼儿园都不符合该条件,教育局却为该园编造理由,我想了解我们楼上这些住户能用什么办法为自已维权。 如果教育局不按相关法规给这个幼儿园办理许可证,我们对教育局可以做出追究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贝3068(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3-06-23 18: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