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车送4S店修,修好后,对方不付款,车提不出来
对方全责,车送4S店修,修好后,对方不付款,车提不出来 我方车直行,对方车左转弯,相撞,无人员伤亡。交警已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对方全责。对方车是全险,现在我方车修好了,对方以种种借口不付款,我方车提不出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自己先交款提车,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提车后,我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车辆贬值款,误工费和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打车钱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萍1969(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6-22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