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离职后纠纷会构成犯罪吗?
离职后纠纷会构成犯罪吗?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任职会计,任职期间我公司与顺丰之间有代收业务往来,每月运费的结账,有的是我向公司借款支付给顺丰工作人员的,有的是我个人代垫,然后找公司报销的。但是现在顺丰工作人员不仅收了钱(最亏就是我疏忽并没让对方签字),顺丰公司也从代收货款中扣除了以前的钱,现在公司老板拿出给我报销的打款记录,威胁说要告我,要我承担全部损失,我现在的状态是已离职。请问您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公司给我打款,按公司报销流程上面有我请款签字、部门主管的签字、总部财务经理的签字。经过这样一个流程公司才将钱打给我私人账户,现在公司就因这个告我。想请问下,法院的受理的概率有多高?如果受理了,我这边的胜算有吗?还是肯定败诉呢?
我现在没有证据替自己辩解·因为款项都是现金支付的,有时候是有店员支付的,也没留收据·就这样现在责任全在我这,我应该怎么替自己申辩呢?昨晚连夜去与老板商谈,对方让我写了份情况说明,同时威胁我说要我承担全责,但是我只写了个人愿意承担65%,然后写个还款计划·我写了·并与当晚在申请上按了我的手印,而且他们让我付了钱,但是公司并没有在申请上签字,只是给我开了个盖公章的收据,继而证明那我的那申请有效吗?看了点资料看着都成诈骗罪了,会是这样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62413……(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6-22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