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竞争
关于影楼传单内容的问题
关于影楼传单内容的问题 我家开的影楼,上几天发了一些日历传单,
日历传单内容有“**数码婚纱摄影名店”,后被工商所处罚,说“数码婚纱摄影名店”违反了黑龙江省反不正当条例的规定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下列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级、重量、数量、制作成份、有效期限、生产者、产地、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其中的第(三)张贴、散发、邮寄内容虚假的宣传材料;
我没发几张,也没造成任何后果,没有通过传单得到任何的效益,日历传单人见人要,老年人要的最多,
请律师告诉我一声他们的处罚合理么?
我应该受到处罚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0704(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01-10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