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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我未满三岁的侄儿,傍晚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在一条公共的小道路上面被很烫的灰烫伤了一只脚,整个膝盖以下都去皮了。那很烫的灰是一家加工豆腐产品产生的一些废渣,常年堆积在一条公共小道的旁边。现在跟对方协商,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对方需要负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负全责,还是负部分责任,负多少的责任?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R3755(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0-08-09 10: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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