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门面租户的利益谁来维护?
门面租户的利益谁来维护? 我2008年9月份签了现在的门面做生意,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一年一交租金2万,当时花了一万多转让费,还装了修又花了一万多。第一年生意很淡,现在生意还可以。一个月前房东突然带人来看门面,后讲有人出3万要这门面,你们若还要做就给2万8千一年。现在是第二年还有一个多月就到期了,前几天房东又跟我们讲要收回门面自己做生意。
可这好像有一点欺诈的行为,如果知道他会收回,我是不会租这个门面的。若是房东有权收回,可我的转让费,装修费,我好不容易经营的客户。我应该全都放掉吗?我的劳动成果法律不维护我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门面租户受伤者(安徽)
提问时间:2010-08-09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