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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纠纷的咨询

关于债务纠纷的咨询 某男通过其妻(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有单位分配住房)向我借款400万元,当时某男签字出具欠条。到期某男失踪,其妻说已于其离婚,债务规某男,因二人是再婚,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奈起诉法院,要求某男还款,法院也判决某男还款,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尽千辛万苦找到某男,但其在法官面前表示无还款能力,所借款已用于自己作为法人的公司股份投资,目前无收益,(某男曾给我写过一分股权转让协议,把自己在这个公司名下股份转让给我,以及这个公司与另一家某果园土地承包方公司所签的合作协议中的权益和义务转让给我,当时这个公司的两个股东签字,并按了手印,为表示诚意,还将自己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合同章等放我处,但某男后来就玩失踪,我找到土地承包方公司,他们表示某男不出面他们不能承认这个协议,这个协议也就无法落实),现在我想起诉追加某男当时的妻子和某男所在的公司为共同债务人,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751946……(北京)
提问时间:2013-06-2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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