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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现场物证也可以认定为嫖娼?

没有现场物证也可以认定为嫖娼? 我朋友因为嫖娼已被行政拘留,原因是十几天前他通过QQ约好卖淫女,并在QQ上留下聊天记录,包括价格和服务细节。并且后来确实发生了性行为,在具体约见地址的时候使用了手机短信。
但是过了十几天,警察才来传唤他,因为卖淫女被抓,把他供了出来,并且提供了聊天记录以及短信联系记录。
我朋友就承认了,现在拘留10日。还在里面。这次事件可能严重影响他的生活,和工作前途。
但是我觉得他很冤。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反对执法部门。
有几点疑问。
1:警察如何确定该QQ就是我朋友的?
2:警察没有找到物证,避孕套,体液残留,以及我朋友付的钱。仅凭女方供词+文字对话记录就可以认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天才白痴梦(上海)
提问时间:2013-06-2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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