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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在项目地招聘人员被辞退,如何维权

公司在项目地招聘人员被辞退,如何维权 北京总公司因在新疆当地有项目,技术人员不够,在2006年7月1日要求本人入职该公司,当时签订了两年的用工合同,社保由北京缴纳,工资发送到公司办理的北京银行与北京招商银行两张卡中。
  工程项目于2008年9月结束后,我又接手了该公司在新疆的其它项目与市场业务,在市场过程中因当时定位于工程人员,相继签订的三百多万项目没有任何市场提成,并且项目施工完成和款项结束后也没有任何项目提成,是本人对自己的定位重新植根于工程部人员,并于2012年先后回收了一千多万的工程款与质保金,工程的售后也相继到期,而市场部分公司根本不予开拓。
  在回收了公司的最后一笔工程款后,公司在2013年6月份由工程部经理出面,要求把本人调离新疆到山东威海负责项目,如果本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不到岗位的话,就把本人辞退。
  另从2009年后公司工资和社保一直照发,社保照缴,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我现在孩子才两岁,如果离开新疆到那么远的地方家庭根本无法照顾,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才能在公司辞退后,保证自己的利益。
  我如果进行法律手段的话,是在新疆项目地进行起诉还是在北京公司驻地法院进行起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ooh……(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3-06-2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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