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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因上门打人致人受伤应如何处理

因上门打人致人受伤应如何处理 13年4月初我父亲因家里一块地与隔壁邻居发生矛盾,对方强行在我家那块地上砌红砖,我父亲跑去拆掉其红砖,对方拿起砌刀将我父亲的嘴巴砍伤,当时立马报案给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来人只是对我父亲说先去医院治疗,之后未作任何反应。我父亲心地善良单纯,当时未作法医鉴定,在医院缝了十几针,住了半个月院后现已恢复,但嘴唇留有痕迹已明显破相。之后于四月末因家中建房事多繁忙,我父亲带了木匠工人正在家中二楼整理房子,隔壁夫妻二人中妇女手握锄头,嘴里边大喊着“今天我要一锄挖死你"边蹿到我家新房二楼打我父亲,我父亲见此情况赶紧夺了妇女手中的锄头扔到了较远的地方,其丈夫赶紧上前死死抱住我父亲,其二人抓着我父亲狠又打了一顿,以致于我父亲再次受伤,此次我父亲不敢再存侥幸之心,于是之后就做了法医鉴定,其结果为轻微伤,此次事情发生后又再次报了派出所。但事至今日已隔两个月,在本人强烈要求及让家人到派出所亲自询问的情况下,派出所的人于前几日才派人到证人(当时在场的木匠)家取证,可时至今日却又毫无音讯,据我所知隔壁家有亲戚在当地派出所(未发生矛盾前隔壁家女儿与我从小一起长大关系甚好,她在前年亲自跟我说的),请问派出所现在已经取证之后的正规程序是什么?应要求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21747……(广东)
提问时间:2013-06-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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