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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 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对方肇事逃逸负全责。理赔方面,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我是受害方,一直在治疗,先后去了  原阳县人民医院、新乡市三院、山西省耳鼻喉专科医院、郑州市郑大一附院,今天刚从北京301解放军总医院回来!  全部认定为:神经性耳聋、耳鸣。301医院开了4000元的药,让先治疗一个月,看看怎么样。耳聋已经是治不好了,耳鸣有可能减轻! 检查分贝是80-90,有可能评委9级伤残。半夜,肇事方喝醉,给我打电话,问我要多少钱私了!我说想先看病,对方说如果再这样下去,看完病,一分钱都不会给我! 我现在害怕他有什么过激的抱负行为。请问我该怎么样?是不是可以申请公安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haoj……(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6-2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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