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强奸未遂,怎么办?
故意伤害,强奸未遂,怎么办? 案件一、当事人在早上骑摩托车经过一个路口,路口已经被行凶者用障碍物阻挡了去路,行凶者手持砍刀埋伏在拐角冲向当事人,这过程中正好被路过的第三方拦住了,才避免受到伤害。当事人当天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只是拿行凶者去询问了一下就释放了,回复是没有造成事实上的伤害,因此也没有办法。然而当事人已经面临伤害,在之后的日子也将继续伴随着伤害的威胁,因此决定起诉行凶者,请问该怎么起诉,这样的行为,法院的判罚结果会是怎么样的?
案件二、也是同一当事人(女),一年前当事人在蔗地干活,被行凶者从后面抱住,欲对当事人施暴,后经当事人大喊救命后,行凶者才匆忙离去,后经考虑都是同一个村子的,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没有报警,但是现在发现行凶者不思悔改,还经常辱骂当事人,因此决定向法院起诉一年前的行为,请问该行为属于强奸未遂还是什么?是否还在法律的时效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gist……(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06-1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