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电信合约机
电信合约机 我在2012年2月份的时候在学校的电信网点花了200元买了一部合约机,合约规定每个月有49元的月租,在我正常使用到2012年9月份的时候手机不慎遗失了,当时因为实习原因在江苏省无法补办手机卡,此事搁置到了实习结束也就是2012年12月,我试图拨打我此前的电信合约号码,但是却是空号,以为无法补卡就将此事放在一边了。但是在昨天接到了学校电信网点的电话,对方要求我必须支付欠费500元的手机费,并继续使用该号码,或者支付近1000元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否则有律师过来找我。
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我要维权38……(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6-19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