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投诉物业
关于投诉物业 各位大律师,你们好!
我是海口某小区的租户,今年3月6日晚19:30-20:30在我外出用餐的一小时内,我家中被撬门入室盗窃,家中黄金首饰、钻戒、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相机全部被盗,当时便报警,公安机关现场查证并立案受理,所有被盗财物相关发票一并提交公安机关。警察前来调查时小区保安已知晓事情经过,报案后三天左右我便将此事告知物业方。到今天为止,三个多月时间,物业没有给到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只是一直让我交物业水电公摊费,每月三百多费用,而我自己所用水电才130元左右,小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小区,没有花园泳池,只有两栋楼,公摊费用却收的不算少。在事发后第一个月让我交费时,我就提出质疑,我每月交物业费,物业理应负责保障我的住房财产安全,况且我是锁了两道门后被撬门盗窃的,物业公摊费应由物业承担。今天我再次去找物业,物业主任蛮横不讲理,认为物业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法院裁定他们才赔偿。我本着平等协商去解决问题,却碰到如此物业,而且小区有过先例,就是家中被盗后免交物业公摊费的。
现在我比较困惑,家中被盗之类的案件多数为无头悬案,案件受理单已注定财物损失定损。而物业坚持等法院判决,如走法律程序,我该如何上诉法院,胜算几率又有多大。如果我败诉,物业以后会更加嚣张,小偷会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普通老百姓的损失将会更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son(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06-19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