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调解谈判

关于投诉物业

关于投诉物业 各位大律师,你们好!
     我是海口某小区的租户,今年3月6日晚19:30-20:30在我外出用餐的一小时内,我家中被撬门入室盗窃,家中黄金首饰、钻戒、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相机全部被盗,当时便报警,公安机关现场查证并立案受理,所有被盗财物相关发票一并提交公安机关。警察前来调查时小区保安已知晓事情经过,报案后三天左右我便将此事告知物业方。到今天为止,三个多月时间,物业没有给到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只是一直让我交物业水电公摊费,每月三百多费用,而我自己所用水电才130元左右,小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小区,没有花园泳池,只有两栋楼,公摊费用却收的不算少。在事发后第一个月让我交费时,我就提出质疑,我每月交物业费,物业理应负责保障我的住房财产安全,况且我是锁了两道门后被撬门盗窃的,物业公摊费应由物业承担。今天我再次去找物业,物业主任蛮横不讲理,认为物业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法院裁定他们才赔偿。我本着平等协商去解决问题,却碰到如此物业,而且小区有过先例,就是家中被盗后免交物业公摊费的。
    现在我比较困惑,家中被盗之类的案件多数为无头悬案,案件受理单已注定财物损失定损。而物业坚持等法院判决,如走法律程序,我该如何上诉法院,胜算几率又有多大。如果我败诉,物业以后会更加嚣张,小偷会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普通老百姓的损失将会更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son(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06-19 10: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