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作业时高空坠落受伤,马上要出院,我们还得赔偿多少钱?
你好。
1、工人构成工伤;
2、赔偿项目: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如果单位已缴纳了工伤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支付部分 费用。
按照过错承担,如果工人自己也有过错,他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的
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等,需要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伤残补助金
建议进行工伤鉴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你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具体赔多少可以与员工协商。
可能致残,聘律师协商。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计算赔偿金额。
需要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伤残补助金等
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伤残补助金等
对劳动能力有影响的, 还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可能还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工人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由你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由工人自行承担,你单位没有赔偿义务。
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工人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由你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再做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已缴纳了工伤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支付部分费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您好!是可以申请鉴定!以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的金额!
你好,(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故意犯罪的 3.2醉酒或者吸毒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工伤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需要根据伤者的年龄身份等信息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建议你来电免费咨询说明详细情况方便我为你解答。
1、应当申请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的项目及金额。
2、如果你给员工缴纳过意外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不足部分,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于工人受伤,如果其也存在过错的,应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