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通过法院拍卖合法所得,当地政府不办土地证
通过法院拍卖合法所得,当地政府不办土地证 我2000年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合法得到两个宅基地,中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给镇国土资源所,镇土地所和建设所刚开始收取了证书费、变更权属调查测绘费、权属调查测绘费、建设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等各种费用,但直到2013年十几年间,镇政府还未将土地证办理给我。后面我才知道,这两个宅基地有部分超出了规划红线,不能搭建建筑物,但现在宅基地已经建好了几层的楼房。请问这个问题具体应该怎么处理?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EMPLE(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3-06-1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