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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到另外一个市,如果随公司一起去新厂是否有赔偿金?
公司搬迁到另外一个市,如果随公司一起去新厂是否有赔偿金? 公司在另外一个市开了新厂,老厂继续运作,但大多数物料和设备已转移到新厂。
公司为了尽快运作新厂于是给出了一个方案:去新厂的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发1000元补助金,两年2000元补助金等等、以此类推。但公司并非是一次给完,而是分几个月来发放。
请问目前平均工资在1500至1700之间,而发放每年1000元的补助金和分几个月发放是否合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wun(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07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