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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起诉离婚,还会判决不离吗?

第3次起诉离婚,还会判决不离吗? 第2次起诉离婚时,法官故意恶意判决不离。前2次判决书时间相差13个月,期间一直分居,已符合离婚条件,并且在这期间又打了2个官司(一个抚养费、一个房产纠纷),足以证明感情破裂。家都已经分完了,还不与离婚(2个官司都是一个法官)。不是故意,是什么?
我上诉后,二中院“托字决”,5个月了,毫无音讯。明显不想改判,我该怎么办?
如果撤诉,在重新起诉离婚(第3次),能判离吗?
法律是公平的,可法官是黑暗的!!!我被折磨的要死了,真的不想活了,同归于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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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910ok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6-1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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