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室友电脑被盗,报警备案,并把我作为嫌疑人告知警方,请问我是否需要接受调查?
室友电脑被盗,报警备案,并把我作为嫌疑人告知警方,请问我是否需要接受调查? 室友电脑被盗,发现门上有不属于我和她的钥匙,报警后一个星期,警方通知我到警局审问,要求我采指纹,在不告知缘由的情况下在审问室3小时,期间不准联系外界,不准打电话,在没有给我展示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就将我作为嫌疑人,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当我提出可以出示不在场证明,他们也说不需要,请问现在我该做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h……(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3-06-15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