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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有责任吗?应承担赔偿吗

有责任吗?应承担赔偿吗 一人因下雨天在下班回家途中触电死亡,在死亡前十天曾因交通以外与人打架,但伤势很轻只是插伤眉骨,死方现在想以此告另一方,人死是因打架视力下降导致眼睛看不见而被点触死请问这成立吗?要承担赔偿吗?现在另一当事人被当地派出所10日拘留200元罚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轩远闯(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0-08-07 00: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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