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不满13周岁的男孩骑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不满13周岁的男孩骑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不满13周岁的男孩骑电动车,车上还载着不满2岁的女童在公路正常行驶,受害者在过马路时被前来的电动车碰倒在地,当场失去知觉,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未成年肇事者应怎样负刑事与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朱永(山东)
提问时间:2010-08-06 23: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