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赔偿与房产证纠错

拆迁赔偿与房产证纠错 您好,我是衢州常山的拆迁户,房屋为亲戚处购买所得,由于是集体土地,十几年来不能办理过户,现在列为拆迁范围,房产证载明建筑总层数为两层,证上标明由炮台,面积为236.6平米,而征收部门以两层面积只有191平米,外加炮台45平米,加起来才236.6平米,按照三层楼房来计算,现在涉及到换房系数不一致的问题(两层1:1.2,三层1:1.1),少了0.1的系数,也就少了23.6平方的换房面积,拆迁部门不以房产证为认定依据,要求房管局纠错,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目前情况下房管局将房产证两层改为三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我是否可以此点为拒拆的理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郑云轶(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14 16:2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