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生了孩子要离婚,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精神赔偿
你好,建议在离婚的同时起诉,具体情况,希望来电咨询,愿可以为你提供些许帮助。
你自己决定要对方赔偿多少,这个法律没有规定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你好,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对方有法定过错,应该少分,建议直接起诉离婚,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