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我们该向谁要医疗保险
我们该向谁要医疗保险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一名退体职工,医保问题一直是公司每年年末一次性解决,在2005年原种子公司改制时、县委、县政府未曾下发过对退休人员医保工作的处理和决定,县改制领导小组从未召开过退休人员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退休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自做出了处理。到2008年找医保局了解才知道,改革时,未给已退休人员上医疗保险,所以,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改制时,原种子公司上交财政300万元,县财政留给种子公司不可预见费80万元,又留给新的股份制公司扶持资金110万元,处理固定资产(卖库房院落)得530万元,公司位置处在中心繁华地带,每年出租14个大厅100余万元。我们都是种子公司发展到现在辛勤工作者、付出者、创业者和奠基人。我们到退休的时候应该享受的待遇得不到落实和实施,做为一级党委和政府应该认真落实政策,随时检查,督办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第(五)条提出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工资、待资款、医疗费和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付清、失业、医疗、工作、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管理”意见[国办发]200640号文件中的第一条中(四),做好政企分开的善后工作,种子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住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拔土地的收入,应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合上述理由,我们也咨询过上级有关部门,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同情。医疗保险改制时遗留下的问题,从2008年连续找过政府3年了,三年中以有三次县政府做出决定解决此事,因没有单位出钱。就最后一次,在2010年6月8日星期二,是县长的接待日,大县长又一次做出的决定“指行上次决定不变,按改制遗留问题解决,由张县长接管,现张县长出去考察。”就这样我们就等,等县长回来就去找,说是“正在协调——”。过一段时间再去问:“人员不齐立不起会议”。就这样种种理由,我们只好等,又等了两个来月。再去问,不行了。“按遗留问题就让他遗留着吧,我们也尽力了。
我们是毛泽东时代过来的人,深信共产党的领导是最高领导,共产党是说一不二的,现在胡绵涛主席领导下正策是好政策,老百姓非常高兴,非常欢迎。可是到了我们这里,办事怎么这样难。我不知道是什么人、什么力量把县政府几次做出决定,几次推翻,打得七零八碎。作为一县之长,老百姓的父母官,老百姓的事视为儿戏。真是无可奈何……
退休人员共十六人,在找医疗保险这漫长的三年里,先后有两位老同志去逝,还有三位重病在床,我们都是老同志了,都有着血压、高血糖、心脏病等等各种不同程度老年疾病,就这样下去我们实在是受不了。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GL(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0-08-06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