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们是09年10月开业,到10年1月底撤走了一批,当时商场给我优惠了,降了租,免租了三个月,8月初这
我们是09年10月开业,到10年1月底撤走了一批,当时商场给我优惠了,降了租,免租了三个月,8月初这 我们是09年10月开业,到10年1月底撤走了一批,当时商场给我优惠了,降了租,免租了三个月,8月初这次又走了一批,商场估计就还有三四十户了,又到交租时候了,商场说要交回原来的租金。(比如我们合同上是3200的租金,第一批人走的时候,我们和商场协商,商场给降到2000,交三个月租金,免三个月,现在商场又走一批,只有三四十户了,还让交3200的租金)但是现在的商场是更差了。商场这次不给任何协商了,必须交原来的租金,还得按合同里一个季度交。我们进来时商场是这样的规划(购物城经营范围包含了男女潮流服 饰、鞋类、皮具、精品、童装、美容美甲、餐饮等多个品种,集潮流时尚物件、 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购物场所。)现在里边搬走了商户,现在商场拉起横幅,写着,招大型超市,餐饮,布行。
我们现在进退两难,经营下去,商场这种状态,我们只会亏。但撤走的话,商场借着合同没到期,不给退押金。不知道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外山山人(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8-06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