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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性侵犯和非法拘禁

性侵犯和非法拘禁 我同事在宾馆开好房间后脚我老婆去玩,当我老婆进房间就看到我同事从浴室出来并且只穿了条短裤,当时就叫我同事把衣服穿好,不然她就走了,我同事却将房间门堵住不让她走,并且动手动脚的。我老婆就给我发短信求救,说在那里的宾馆那个房间我同事不让她走,随后我便到该宾馆看到我同事正准备退房,我便问他是不是开的那个房间,他不承认,我便打电话问我老婆并将我同事带到我的出租屋玉我老婆对质,他承认了,当时我便打了他,后来自己到派出所自首,经派出所调解我赔偿他1300元医药费,现在我老婆要告他性侵犯和非法拘禁请问可以吗?在我老婆要求离开的时候是再3求他他不答应,最后我老婆说我马上就要到了他才让我老婆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封永强(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8-06 13: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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