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资讯案件问题
资讯案件问题 现有一民事上述案件经一年的审理,法院裁定如下: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且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人民法院(***)*****第***号民事判决。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三。案件受理费****元,本院予以退回。我想问的是本案事实不清的表现是什么?法院是不是应该阐明事实不清的理由?还有就是二审法院认为的事实不清只是限制在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所以一审法院原判没有错不属于错案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styt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0-08-1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