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没有新婚姻法,
追问:你好,在明确首付款、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房屋现值的基础上——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是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补偿款。 追问:
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是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补偿款。 )*房屋现值\2?还是*房屋增值(房屋现价-房屋原价)/2?
回答:我认为升值也是婚前财产,还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均分。
追问:律师您好我2005年2月25日首付7.5万购房银行抵押贷款6万还14年2005年至2019年按揭还贷,每月20号还款2006.02.14登记结婚至2013.6.20离婚的话。期间夫妻共同还款4.5万结婚时房价涨到16万目前涨到38万还有3万本金没还,对方可得到多少房产增值补偿?房产增值应该是现价减去结婚房时房价吧?我认为现价38万包含了我还没还完的剩余贷款本金3万是38-3-16=19?增值分割上我出资7.5(首付)+0.7(婚前自己还贷一年)+2.25(共同还贷一半)+3(剩余贷款)=13.45:2.25(对方共同还贷一半)按着比例分配期间增值19万对我比较公平这样算法院认可吗?另外我婚前房屋装修费用可以得到补偿吗?(我认为没有装修+剩余未还贷款3万体现不出现价38万)
回答:你的认识可能也正确算的也准确啊!很专业啊,值得学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