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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您好!我是4月14日从王春亮手中租的房子,在租房的时候他并没有说这个房子是他从别人手中租的,当时给了王春亮押金1400,和5月份房租1400,总共2800,在我们住到5月4日的时候房东过来要我们搬走,说是王春亮没给他4月份的房租,现在我们想追回这2800,给王春亮打电话,他不接,有一次接电话了说是给钱,但是都1个月过了我还没见到钱,再给他打电话时他就再也不接电话了,现在我们改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程序走我们能追回我的钱吗?如果他拒付我的押金和房租会有什么强制手段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180……(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3-06-10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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