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潜江,我想咨询一下, 我家小孩在幼儿园摔伤,导致淤血。幼儿园恐吓我的小孩不让跟家里讲
冯律师 说的很对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好,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请采纳。。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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