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可以自由买卖
可以自由买卖 我和大哥达成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房屋是一套公产房,有人说公产房法院不受理。而现在公产房是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我担心大哥把房子卖了,我的权益就彻底完了。说公产房不许买卖,但事实上,我大哥如果想卖的话,很快就能卖掉,而房管部门并不干预,我咨询过房管部门。我只感到,法院不受理与现实矛盾重重。而大量的案例也证明了法院是应该受理的,我见过一个案例,连中介代理的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祁连山6(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3-06-09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