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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案件:一名妇女在跟其男友争吵的时候,纠纷,拉扯中,被其男友甩动过程中摔倒在地,导致头部出血,因为怀孕不能照CT,法医鉴定是轻微伤,为啥派出所说不能治安拘留,因为证据不足,不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呢?,孕妇被其伤害至受伤,为啥派出所认为还是无罪呢,就这样放了他?那该怎么办,孕妇不想得到那边的金钱赔偿,而且男友也不接受调解,就是想要男友受到该有的惩罚而已,而男友是本地人,是不是真的有徇私舞弊之风呢,请问,我能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人吓人(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6-0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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