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
电动车在上班园区丢了
电动车在上班园区丢了 那天我上晚班,要11点多才下班,车子就停在公司楼下。晚上11点多下班取车的时候,发现钥匙掉了,这时车子还在。于是到园区物管那里做了登记,物管的保安说,明天带上备用钥匙、身份证和购车发票来登记取车,不登记就不能取走车。我走的时候是11点40。第二天来上班的时候,就发现车不见了,问昨天值夜的保安,说12点半的时候有人来说是我同事,捡到了我的钥匙,取走了车,结果那保安没有做登记,甚至是没有多询问一下基本信息,比如车主的姓名啊那些,就让人把车去走了。
我找到他们物管的领导,那领导说由于没收费,没有达成保管协议,所以对整个园区的电动车及自行车不存在保管责任,只是他们物管的管理失误,只能尽量帮助我找车。后来警察来也是那样说。
但我走的时候有在那里登记,保安也说了,没有证件登记不能取车,取车的时候必须要登记才行,难道这不是一个保管的协议吗?
请问因为物管保安这样的失误,该不该负责,又该找谁负责?物业还是值班保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盒子里的猫(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8-05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