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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的问题?

关于离婚的问题? 关于离婚孩子扶养及赔偿问题?我是一名教师,2004年结婚,2005年儿子出生,2006年生病,至今一直无法行走。我老婆在我生病初期也给过一些照顾,也从娘家借过一万多元钱给我治病,当然远远不够,我还向我兄弟,姐妹们借了好几万元。但是在我病后二两老婆就外出打工了,很少回来。对我无夫妻扶助义务,而且对儿子也无扶养教育义务;2013年回来找我离婚,还请了律师,现在我儿子7岁了,都上一年级了,一直跟我与爷爷奶奶生活一起;他跟他妈感情很淡,有时他妈偶尔回家,都不认识他妈了。我想请问的是? 我这样的情况,每月还有工资领,是不是离婚进行法院诉讼的话,孩子就不会判给我,而是判给我老婆,但是儿子是不愿意跟她走的。而且我也没有生育能力了,怎么样才能取得儿子的扶养权呢?取得扶养权,离婚又能要求老婆进行儿子的生活扶养费吗?如果儿子判给她,我又让她赔偿些什么金济损失呢?这些年治病我借了不少钱,大部份都是兄弟姐妹,而且都没借条,还有儿子养了这么大,不可能就白给她了吧?我以后又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闫春红(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0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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